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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景元
1997年 縣市長 高雄縣
政見(10 條)
選舉公報原文
A.致力終結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權,建立主權獨立的台灣國。B.接受選民的反應,現行縣長政見發表會方式嚴重落伍,應改在電視上舉辦政見。C.人民財產、生命無保障,國民黨、民進黨無能,建國會會長彭明敏博士呼籲高雄縣民支持林景元,共同自救。
1.優先在楠梓仙溪興建水庫,供給高屏縣市四百萬人口,可生飲的自來水。
2.發給六十五歲以上,每月新台幣伍仟元敬老金(有領政府津貼者除外)若未兌現願下台謝罪。
3.應將森林列入國寶。仿照日本模式建設焚化爐,徹底解決垃圾、污水、空氣、地質等生態的污染。
4.從速解決水災的排水系統及不定時實施道路、橋樑、隧道、油管、氣管等安全檢查,預防意外災禍。
5.督促治安人員,發揮保母精神,挽救日日惡化的社會治安。
6.為避免浪費及確保交通安全,通令各單位應在同一時間進行、道路工程作業,避免挖挖補補。
7.停止外勞,保障勞工就業,謀求農業、工業、商業、漁業等繁榮及照顧低收入者、殘障者、安定的生活。
8.防止各種工程偷工減料及貪污舞弊,以節省民脂民膏。
9.推行鄉土教學,加強青少年管理及教育,杜絕牛頭班。
10.收多少稅金,用多少稅金,保證不縮水,嚴格管制公款,取之於民,用之於民,歡迎各政黨監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