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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俊傑

2005年 縣市長 臺北縣

政見(12 條)

選舉公報原文

一、揭發民進黨台北縣政府官員,組織詐騙集團詐騙民眾,而所有監察、行政、司法機關違法包庇甚至湮滅證據替換嫌疑人,陳水扁總統經多次陳情卻置之不理。
二、推動罷免總統公民連署,根絕國家亂源。
三、陳水扁否定中華民國憲法,稱之為敵國憲法,人民係依據憲法方有納稅之義務,在陳水扁未下台、執政黨不立即停止掏空國庫前,台北縣民得行使抵抗權,拒絕納稅。
四、陳水扁不顧美國的警告與中共的威脅,為達其個人之政治目的,一再的刺激中共,致中共制定反分裂法,造成國家地位受損並危及國防安全,其所為已涉及外患罪,如司法喪鐘未響,請檢方主動偵辦。
五、終止環狀捷運BOT,阻止執政黨繼續掏空國庫圖利財團,待台北縣、市合併後,再做整體捷運規劃。
六、籌組常設性之專案小組,擴大追查以往重大公共工程弊端,追討官商勾結犯罪所得。
七、縣府財政透明化,將縣府所有歲入、歲出公佈於網路上,接受民眾檢驗;縣府組織內所有採購、公共工程均於網路公告,並公開招標將結果公佈於網站,藉以防弊,建立廉能政府。
八、促進台北縣、市合併,平衡台北縣、市資源,加速台北縣之開發,如能順利合併願立即辭去縣長職務。
九、提升社會局效能,加強照顧弱勢族群。
十、推動政治改革 鼓勵學生參政,打破分贓式政黨政治
十一、推動警政改革,改進警察勤務制度,加強治安維護。
十二、架設民主殿堂網站(www.p1p319.com)持續監督政府機關及政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