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人人能「換屋」換得起,「住屋」住得起:房屋是生存、生命所須。台灣土地有限,並非如美國地大,土地房屋若淪為競爭市場,將越競爭,越貴,越買不起,淪為財團聯合壟斷。高房價也造成自住者,因新舊屋差價高,無法換屋。反之,低房價,人人才能「換屋」、「住屋」。國民黨配合財團假藉競爭壟斷土地房屋,大多數人為了一間房屋生存,高達6成所得被財團所奪。國民黨及財團,共同壓榨多數人,連國民黨支持者也被壓榨!少量合宜、社會住宅、補貼、稅率等,純屬虛應社會不滿,無法解決問題!台灣應仿新加坡,大都會區全面朝公有地房屋政策。土地公有,房屋只計建造成本,使用50年或終生。售租只能與政府交易,政府訂定每年折舊價格、租金。低房價,多數人將可在房屋以外產業消費、投資,促進經濟發展。
陳永昌・2014年 直轄市長 臺北市